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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,原阳法院桥北法庭成功调处了一起因种植回收灵芝引发的合同纠纷,毛新茹法官通过核算损失金额,平衡各方利益,引导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并当场履行,依法维护了农户的合法权益。
基本案情
景某了解到河南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有种植有机灵芝项目,而且“一个周期75天保产量(200斤左右)、保回收(保底180元/斤、保收益、免费技术指导、免费更换菌包”。基于以上宣传,景某于2022年12月4日与该公司签订了购销合同,约定景某交纳3万元,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向景某提供菌种、技术、服务、管理服务,并提供菌种包550个,成熟后按每千克180元的标准收购景某所种植的产品。合同最后备注菌包包产量包回收、包菌包无问题,达不到3包由该公司赔偿损失。
合同签订后,景某按照该公司技术指导员的要求控制室内的温度和湿度,派专人看护,尽管采取了电暖扇增加温度,放置多个水盆增加湿度等措施,但仍然出现一多半菌包发霉发黑,不出菌子的情况,景某多次要求该公司更换新的菌包,该公司一直推脱未更换,且也未按约定回收产品。景某无奈起诉至法院。
审理过程
毛新茹法官多次与公司负责人进行沟通,组织双方见面协商,逐步弥合双方分歧,通过深入了解案情,释法明理、讲清利害,最终促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,河南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当场退还景某款项30000元,双方握手言和。
法官提醒
近年来,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推进,广大群众在家门口也能发展各式各样的产业,有效提高了农民收入。但是,受市场和各种因素影响,部分群众在发展产业时,会遇到各种不同的困难。在此,法官温馨提示,种植回收合同履行的周期长,再加上种植业本身的风险,容易出现纠纷,特别是一些群众法律意识较为淡薄,造成发生纠纷后维权困难,因此,农户和收购者双方均应重视签订种植回收合同,并严格遵照执行,合同中要将所提供种子的型号标准、技术指导方式和要求、收购标准、收购价格、农作物产品不达标时如何收购、收购方式、收购时间等内容作详细约定。
来源:原阳县人民法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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